被起訴商標侵權怎么辦
來源:admin 發(fā)布日期:2021-08-17 瀏覽:1108現(xiàn)代商業(yè)的競爭,從某種角度來說就是品牌的競爭,商標的作用愈發(fā)凸顯。但是我國對于商標的保護和侵權防范尚待完善中。所以時常會有商家稱意外收到法院傳票,被告侵犯他人注冊商標權,惶恐不安。
首先要確認到底是否真的侵權,
研究證明商標侵權形式,對于界定是非,正確處理具有重要意義。經調查,現(xiàn)階段,侵犯證明商標專用權的侵權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未經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服務上或者類似商品或服務上使用與證明商標相同或類似商標。
(二)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證明商標的商品的。
(三)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證明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證明商標標識。
(四)在產品或產品包裝物上突出使用與原產地證明商標相同或非常近似的名稱。
(六)惡意將證明商標作為企業(yè)名稱使用。
(七)使用證明商標不按規(guī)定繳納費用。
其次:判斷是否需要進行下列步驟:
一、起訴主體是否合格
根據《商標法》的規(guī)定:“商標侵權訴訟原告應當是《商標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的注冊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彼裕缺鎰e原告是否為該商標持有人或厲害關系人,如果不是,您可以通過法院對原告提出抗辯。
二、原告商標是否連續(xù)使用三年
根據《商標法》第六十四條規(guī)定:“注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過該注冊商標,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為受到其他損失的,被控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币虼?,你只需要了解并證明對方對爭議商標的使用時長,最近三年是否使用。如果對方未使用,你是沒有任何法律責任的。
三、原告商標是否為通用名
《商標法》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所以,如果您使用的商標為通用名,不具備顯著性特征,對方是無權禁止使用的。
四、訴訟時效判斷
商標法規(guī)定,在商標等有效期間內,權利人己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侵權行為超過三年,權利人再提起訴訟的(包括侵權行為直持續(xù)進行發(fā)和超過兩年中斷后又實施侵權行為的情形),只要權利人提起訴訟時,侵權行為正在進行或者不超過三年,法律應當保護。如果訴訟時效超過規(guī)定,可以作為抗辯理由。
五、確定原告商標注冊時間
《商標法》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如果您所經營的品牌時間較長,由于某些原因而忽略了對該品牌商標的
六、提出商標無效
《商標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已經注冊的商標,違反本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guī)定的,或者是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的,由商標局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
(文章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告知刪除,謝謝)